根据《武汉大学对口支援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3]49号)和《关于2025年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精神,为充分利用武汉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拟选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各1名优秀本科生与武汉大学进行联合培养。为做好推荐选拔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联合培养模式
采取“1+2+1”模式,即大学一年级和四年级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二年级和三年级在武汉大学学习。联合培养学生于2025年9月-2027年7月在武汉大学对应专业随班就读,并在规定时间内按乐山师范学院相应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缴费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联合培养学生的学籍身份在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在武汉大学学习期间,根据武汉大学每学年学习结束后提供的联合培养学生的综合表现,乐山师范学院学工部负责其校设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方面的评定。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学校提供的有关材料由乐山师范学院提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3]49号)执行。
二、联合培养选拔条件
1.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202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生(普高学生);
2. 政治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
3. 学习成绩优异,无课程不及格或重修;
4. 英语基础较好,听说读写能力比较突出;
5. 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学习能力较强;
6. 大学第一学期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程)平均成绩绩点排名前15%;
三、联合培养选拔考核依据
1. 大学期间第一学期英语和数学成绩各占15%,共占30%;
2. 大学期间第一学期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平均成绩绩点(折算成100分)占40%;
3. 综合面试占3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名最高的学生;如果被推荐的学生主动放弃资格,则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四、联合培养选拔流程与时间安排
1. 基本流程:学生报名——资格审核——综合面试——推荐名单——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2. 时间安排
(1)5月19日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5月24日,学院资格审查;
(3)5月27日,参加统一面试;
(4)5月27日,公示拟推荐名单;
(5)5月30日,上报教学部。
五、学院联合培养工作小组
组长:金澎、蒋强
组员:李敏、黄果、李骏、肖苗、狄红霞、齐文静、郭肇毅、祝加雄
乐山师范学院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