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学生公寓的规范管理和人身安全,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现决定对以下同学的违纪行为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并在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德育扣分。希望这部分同学认真汲取教训,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确保平安。
公示期:2024年10月28日-31日
反馈电话:0833-2272689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0月28日
上一篇:红色经典润心田 育心教育显担当——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组织开展红色经典育心活动
下一篇:电智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议工作小组名单公示
Copyright © 2018 乐山师范学院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联系电话: 0833-227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