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课堂纪律,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加强课堂纪律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以下同学的违纪行为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并在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德育扣分。希望这部分同学认真汲取教训,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课堂纪律管理规定,维护课堂秩序,端正学风。
公示期:2026年3月23日-4月2日
反馈电话:0833-2272689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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