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课堂纪律,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加强课堂纪律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以下同学的违纪行为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并在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德育扣分。希望这部分同学认真汲取教训,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课堂纪律管理规定,维护课堂秩序,端正学风。
公示期:2026年4月20日-4月23日
反馈电话:0833-2272689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4月20日
上一篇:崇尚劳动守初心 廉洁修身扬正气——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第48期青春团校第二次理论课顺利开展
下一篇: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2026年度“成都校友会成才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
Copyright © 2018 乐山师范学院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联系电话: 0833-227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