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办法》,为建设一支适应IT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组(共19人),简称“聘任工作组”
组长:谢春明、周明培
成员:张秀琼、方忠、苏炳均、黄果、门涛、张建东、秦洪英、项炜、胡志惠、谭红梅、齐文静、金澎、刘才铭、苟钰、杨霞、万晓云、马彧廷
(由处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高级职称人员、青年骨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二级教代会代表等教职工构成)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岗位类别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立以下大类:
1.专任教师岗,设为以下三类:
(1)教学型:以承担教学工作为主,兼完成科研教研任务,在基本岗位绩效中教学绩效占比80%、科研(教研)绩效占比20%。
(2)教学科研型:具有教学和科研教研双重工作任务,在基本岗位绩效中教学绩效占比60%、科研(教研)绩效占比40%。
(3)科研型:以承担科研工作为主,兼需完成少量的教学任务,在基本岗位绩效中科研绩效占比80%、教学绩效占比20%。
可申报科研型岗位的人员包括:在省级、厅级等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工作的人员;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利用组建科研团队,在研完成重大项目研发或成果转化而设置岗位的人员;现具有较突出的科研业绩和科研潜力的教师,可由本人申请,学院聘任工作组审议推荐后经学校相关部门审议核准而特设的科研岗人员。
2.实验教师/技术岗
3.其他专任教师岗:现主要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做三型岗位选择,直接聘为其他专任教师岗。
(二)岗位等级及职数
根据学校核定的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职数,我院专业技术岗位(含专业技术是计算机学科的机关人员)指标如下:
1.专业技术四级岗位6个;
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4个;
3.专业技术六级岗位9个;
4.专业技术七级岗位8个;
5.专业技术八级岗位9个;
6.专业技术九级岗位11个;
7.专业技术十级岗位6个;
8.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和未定级12个。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
(一)聘任条件和聘期职责任务
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正高四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四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按照年度和聘期届满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学院根据教学工作总量、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20%,具体教学工作量参见《计算机科学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55分,且取得附表Ⅰ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Ⅱ类科研成果2项。 4.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教学效果优秀,年均教学排序为所在学院前25%;若为“双师双能型”教师,年均教学排序为所在学院前35%且至少承担一门含实践的理论课程或实践型课程。 6.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16节以上。 |
教 学 科 研 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学院根据教学工作总量、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具体教学工作量参见《计算机科学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110分,且取得附表Ⅰ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或Ⅰ、Ⅱ类科研成果共 3项,其中Ⅰ类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 4.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8节以上。 6.教学效果优良,若为“双师双能型”教师,至少承担一门含实践的理论课程或实践型课程。 |
科 研 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330分,且取得附表Ⅰ中Ⅰ类科研成果3项,或Ⅰ、Ⅱ类科研成果共 5项,其中Ⅰ类科研成果不少于2项。 3. 主讲一门以上专业课程,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64学时。 4.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努力创建并申报省级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5.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
附表Ⅰ: 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期科研教研任务成果选项表 |
Ⅰ类科研教研成果(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Ⅱ类科研教研成果(除“到账项目经费”选项为排名第一,其他为排名第一之外的项目、成果和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2 |
省部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4 |
校级及横向 |
4 |
校级及横向 |
4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10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6 |
SCI、EI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2 |
EI会议、其他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3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4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4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3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4 |
正式发表的文学作品 |
1 |
正式发表的文学作品 |
2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2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3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2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3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2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2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2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2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4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4 |
外观设计 |
2 |
外观设计 |
4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2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4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4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6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2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4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 |
2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2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通讯作者) |
2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论文中署名) |
4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2 |
指导学生实用新型专利或指导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二 |
2 |
指导学生实用新型专利或指导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二以后 |
2 |
指导学生发明专利排名第二 |
2 |
指导学生发明专利排名第二以后 |
2 |
指导学生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 |
2 |
指导学生省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 |
2 |
选项说明: (下同)
1、教学竞赛是指教师参加国内(外)国家级及省、部级等组织的教学竞赛,如:多媒体课件大赛、讲课比赛等。
2、学科竞赛是指学生参加国内(外)国家级及省、部级等组织的学科竞赛,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美国数学模型竞赛 (MCM)、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大学生艺术节、大学生作品竞赛等。
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副高一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五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五级岗位须担任副高职务满4年及以上,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任职条件 (一)申报条件 任副高职务满8年及以上,应满足下表中所列的选项中的1项;任副高职务满6年及以上,不足8年的应满足表2所列选项中的2项;任副高职务满4及以上,不足6年的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3项。 (二)破格条件 未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其它条件满足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 (2)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获得上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系指直接获得上述奖励设立机构奖励的人员,不包括参与完成上述奖励的项目或者工作、由获得上述奖励的机构另行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四、即将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晋级参照执行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申报条件(含高于表中所列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校级学科带头人 |
2 |
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3 |
校级在线课程、示范课程、一流课程的主持人 |
4 |
参加教学竞赛,省部级二等及以上获奖者 |
5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6 |
自编教材公开出版排名前2名的作者 |
7 |
主持省厅级课题1项 |
8 |
主持校级课题2项 |
9 |
第一作者发表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3篇 |
10 |
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不包括论文集和含他人的作品集)1部 |
11 |
校、市级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12 |
荣获各行业省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13 |
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排名第一者 |
14 |
近三年教学综合排序年均在学院前20%者 |
15 |
在下一等级岗位聘任满8年,且教学效果良好者 |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学院根据教学工作总量、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20%,具体教学工作量参见《计算机科学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 50 分,且取得附表Ⅱ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 1 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4项。 4.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教学效果优秀,年均教学排序为所在学院前30%;若为“双师双能型”教师,年均教学排序为所在学院前40%且至少承担一门含实践的理论课程或实践型课程。 6.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16节以上。 |
教 学 科 研 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学院根据教学工作总量、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具体教学工作量参见《计算机科学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100 分,且取得附表Ⅱ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 2 项,或Ⅰ、Ⅱ类科研成果共 4 项,其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 1 项。 4.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教学效果优良,若为“双师双能型”教师,至少承担一门含实践的理论课程或实践型课程。 6.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8节以上。 |
科 研 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300 分,且取得附表Ⅱ中Ⅰ类科研成果3项,或Ⅰ、Ⅱ类科研成果共 6项,其中Ⅰ类科研成果不少于2项。 3.每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4.主讲1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努力创建并申报省级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
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副高二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六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六级岗位须担任副高职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任职条件 (一)申报条件 任副高职务满6年及以上的应满足下表中所列选项中的1项;任副高职务满4年,不足6年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2项;任副高职务满2年,不足4年的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3项。 (二)破格条件 未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其它条件满足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 (2)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获得上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系指直接获得上述奖励设立机构奖励的人员,不包括参与完成上述奖励的项目或者工作、由获得上述奖励的机构另行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四、即将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晋级参照执行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申报条件(含高于表中所列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校级学科带头人 |
2 |
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3 |
校级在线课程、示范课程、一流课程的主持人 |
4 |
参加教学竞赛,省部级三等及以上获奖者 |
5 |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6 |
自编教材公开出版排名前2名的作者 |
7 |
主持省厅级课题1项 |
8 |
主持校级课题2项 |
9 |
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3篇 |
10 |
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不包括论文集和含他人的作品集)1部 |
11 |
校、市级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12 |
荣获各行业省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13 |
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排名第一者 |
14 |
近三年教学综合排序年均在学院前20%者 |
15 |
在下一等级岗位聘任满8年,且教学效果良好者 |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学院根据教学工作总量、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20%,具体教学工作量参见《计算机科学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 45 分,且取得附表Ⅱ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 1 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 3 项。 4.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教学效果优良,年均教学排序为所在学院前35%;若为“双师双能型”教师,年均教学排序为所在学院前45%且至少承担一门含实践的理论课程或实践型课程。 6.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16节以上。 |
教 学 科 研 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学院根据教学工作总量、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具体教学工作量参见《计算机科学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90 分,且取得附表Ⅱ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 2 项,或Ⅰ、Ⅱ类科研成果共 3 项,其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 1 项。 4.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教学效果良好以上,若为“双师双能型”教师,至少承担一门含实践的理论课程或实践型课程。 6.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8节以上。 |
科 研 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280 分,且取得附表Ⅱ中Ⅰ类科研成果3 项,或Ⅰ、Ⅱ类科研成果共 5项,其中Ⅰ类科研成果不少于 2 项。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 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4.主讲1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努力创建并申报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
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副高三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七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按照学校年度和聘期届满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学院根据教学工作总量、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20%,具体教学工作量参见《计算机科学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 40 分,且取得附表Ⅱ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 1 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 2 项。 4.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教学效果优良,年均教学排序为所在学院前40%;若为“双师双能型”教师,年均教学排序为所在学院前50%且至少承担一门含实践的理论课程或实践型课程。 6.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16节以上。 |
教 学 科 研 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学院根据教学工作总量、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具体教学工作量参见《计算机科学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80 分,且取得附表Ⅱ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 2 项,或Ⅰ、Ⅱ类科研成果共 2 项,其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 1 项。 4.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教学效果良好以上,若为“双师双能型”教师,至少承担一门含实践的理论课程或实践型课程。 6.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8节以上。 |
科 研 型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260 分,且取得附表Ⅱ中Ⅰ类科研成果3 项,或Ⅰ、Ⅱ类科研成果共 4 项,其中Ⅰ类科研成果不少于 2 项。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 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4.主讲1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5.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努力创建并申报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
附表Ⅱ: 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聘期科研教研任务成果选项表 |
Ⅰ类科研教研成果(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Ⅱ类科研教研成果(除“到账项目经费”选项为排名第一,其他为排名第一之外的项目、成果和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2 |
校级及横向 |
1 |
校级及横向 |
1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5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3 |
SCI、EI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EI会议、其他核心期刊论文 |
1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1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2 |
正式发表的文学作品 |
1 |
正式发表的文学作品 |
1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1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1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1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1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1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2 |
外观设计 |
1 |
外观设计 |
2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2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3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2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通讯作者)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论文中署名) |
2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
1 |
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
1 |
指导学生实用新型专利或指导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二 |
1 |
指导学生实用新型专利或指导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二以后 |
1 |
指导学生发明专利排名第二 |
1 |
指导学生发明专利排名第二以后 |
1 |
指导学生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 |
1 |
指导学生省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 |
1 |
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中级一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八级 |
任职条件 |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任职满4年,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
基本岗位职责及任务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主讲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70分,且取得附表Ⅲ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 4.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聘期内校内自主学习或校外培训年均50学时以上(其中年均听课10课时以上)。积极参加教学比赛,聘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二级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教学比赛。 5.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6.教学效果较好。 |
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中级二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九级 |
任职条件 |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任职满2年,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
基本岗位职责及任务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主讲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60分以上,且取得附表Ⅲ中Ⅱ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4.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聘期内校内自主学习或校外培训年均50学时以上(其中年均听课10课时以上)。积极参加教学比赛,聘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二级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教学比赛。 5.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6.教学效果较好。 |
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中级三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十级 |
任职条件 |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按照年度和聘期届满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2.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
基本岗位职责及任务 |
1. 坚持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主讲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下同),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年均科研任务: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50分以上,且取得附表Ⅲ中Ⅱ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 4.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聘期内校内自主学习或校外培训年均50学时以上(其中年均听课10课时以上)。积极参加教学比赛,聘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二级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教学比赛。 5. 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 6.教学效果较好。 |
附表Ⅲ: 专业技术8-10级岗位聘期科研教研任务成果选项表 |
Ⅰ类科研教研成果(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Ⅱ类科研教研成果(除“到账项目经费”选项为排名第一,其他为排名第一之外的项目、成果和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1 |
校级及横向 |
1 |
校级及横向 |
1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1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1 |
SCI、EI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EI会议、其他核心期刊论文 |
1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1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1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正式发表的文学作品 |
1 |
正式发表的文学作品 |
1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1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1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1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1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1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1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 |
外观设计 |
1 |
外观设计 |
1 |
市厅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市厅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艺术类作品参加市厅级及以上展演 |
1 |
艺术类作品参加市厅级及以上展演 |
1 |
获批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通讯作者)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论文中署名) |
1 |
其他校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校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初级一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任职条件 |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任职满2年,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
基本岗位职责及任务 |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主讲一门本专业课程,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完成其他教书育人工作,积极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聘期内校内自主学习或校外培训年均50学时以上(其中年均听课10课时以上)。 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应完成其应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
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初级二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任职条件 |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全职在校工作,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按照年度和聘期届满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2.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
基本岗位职责及任务 |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主讲一门本专业课程,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完成其他教书育人工作,积极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聘期内校内自主学习或校外培训年均50学时以上(其中年均听课10课时以上)。 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员应完成其应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
(二)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各级各类岗位指标数(含续聘和晋级竞聘数)及职责任务、申报条件等事项。
2.个人申请。 12 月17日前,请按续聘或晋级竞聘选择下载填写个人岗位申请表。
3.资格审查及业绩公示。12 月22日前,学院聘任工作组对参聘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晋级竞聘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其中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我院聘任工作组审核后报学校备案,由我院进行公示;对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和申请低职高聘的应聘人员资格由我院聘任工作组初审合格后,报学校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进行复审,由学校进行资格公示。
4.竞聘评审。12 月23日前,学院聘任工作组按学校核定的岗位数进行评审。
对在本次聘任中申请专业技术等级晋级的人员,评审时申报者向聘任工作组进行陈述和答辩,最后由聘任工作组成员讨论并投票表决(若有聘任工作组成员申报晋级,则实行回避制)。
评审后确定续聘、晋聘、降聘或解聘人员的名单。
5.聘任结果公示:学院对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初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四、聘任合同及考核
按学校《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办法》和年度及聘期考核的规定执行。
四、附则
(一)就高享受“教学科研岗位”津贴的双肩挑中干、辅导员、学生科长、承担实验主讲或辅导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管理或教辅工作任务,年均完成对应岗位等级科研分的40%。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标先满足续聘人员,剩下可供晋级的岗位,则在申报的人员(满足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中竞聘。
(三)人事代理人员申请相应岗位,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纳入统一管理,与在编在岗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同时进行。
(四)本细则经2019年12月16日我院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从我校教职工第四轮聘任起实施。
(五)本细则由我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