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及我校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政策,每学年度上期开学之初需制定学院当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学年度结束时总结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并备案。
二、认真完成毕业生生源的调查统计、毕业生资格审查和生源地等数据的上报工作;全院教职工要配合毕业生年级辅导员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认真准备毕业生的各项推荐材料,并审核毕业生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为提高就业率而弄虚作假的情况。
三、定期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的组织、宣传工作,开设就业指导专题讲座,实施个性化指导;毕业生辅导员要做好日常就业指导与咨询工作,提高毕业生市场竞争力;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使毕业生明确最新的就业政策,以便制定自己的就业计划。
四、通过实习就业基地、网络、各种双选会、与合作企业的往来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给毕业生;动员毕业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活动和其它毕业生就业的双选会;努力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不断加大考研究生的宣传、指导和管理力度。
五、热情接待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介绍本院的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特色及毕业生在校德智体发展情况,积极推荐合适的毕业生,协助用人单位考核录用毕业生。
六、随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毕业教育,确保毕业生的思想稳定。
七、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审核、登记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及就业率统计工作。
八、积极配合学生处做好毕业生的鉴定填写、档案整理、离校手续的办理以及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各种工作。
九、认真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