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学院毕业生管理规定
为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保证毕业生顺利毕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并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就加强我院毕业生的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加强对毕业生的引导、教育和管理。全体毕业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毕业设计期间学生离校,应持请假条并经指导教师、家长同意后,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后应及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毕业设计期间请假外出找工作原则上最多两次,每次最长一周。
三、严格考勤制度。学院将组织辅导员、班级导师、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不定期对毕业班上课进行考勤,对毕业生实习进行检查,对擅自离校、不在岗位的学生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严格提前上岗的审批。已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学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的前提下,办理相关手续。
五、按照学院毕业设计的有关要求,本科毕业生在实习期将保持与指导老师的联系。未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者或者毕业设计不符合要求者将不允许按正常时间答辩,经整改评审合格后,由院务会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六、要保持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毕业前,不外宿、不酗酒、不挥霍浪费、不吵闹起哄、搞好宿舍卫生。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讲文明、讲团结、讲友谊、讲礼貌,要爱护公物。
七、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严禁在宿舍违章用电,在外找工作的同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避免陷入非法传销陷阱。
八、毕业生对学校的合理意见、建议及要求应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服从学校各职能部门及教职工的正常管理,学生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九、毕业生在离校前违纪者,将从严处理,违纪情况装入本人档案,情节严重者,暂缓派遣。若因违纪等原因被接收单位拒绝接收者,责任自负。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