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计算机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和《计算机科学学院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充分调动班级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班级导师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班级导师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准确、全面地反映班级导师工作成效,使考核工作更具可操作性。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班级导师工作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周初,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上周各班学生管理各项数据向班级导师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每月初,年级主任(辅导员)依据班级导师工作考核内容,对上月本年级班级导师工作情况进行月评,月评结果由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小组审核后在全院通报。每学期结束前将本学期每次月评结果汇总,作为本学期的总评结果,并将总评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量化考核总分260分及以上为优秀;总分225—259分为良好,总分180—224分为合格;总分不足180分者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与班级导师津贴挂钩。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计算机科学学院班级导师工作目标考核量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