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上午,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召开处务会,研究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宜。
处长向清祥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 2017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8〕1 号)精神,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相关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问题,增强红线意识,正确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涉及的范围,明确责任;二是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文件,与评审工作结合,做好自查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三是严格按照完成的时间节点,做好排查和总结工作。
会议最后对今年的实验室安全常规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讨论,同时制定出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