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启动2019-2020年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学仪器设备的批量更新;
2.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改造及功能开发等;
3.实验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
4.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等。
二、申报原则与条件
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建设、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的思路,重点扶持教学急需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基础实验室建设,优先考虑新增专业、重点专业、应用转型急需建设的项目,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满足教学基本需要和本科教学评估指标的原则,坚持项目建设目的与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一致性、项目建设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性;
2.坚持“立足专业发展、整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阶段性、必要性、可行性、实用性、共享性、绩效性、先进性和安全性,突出建设特色;
3.坚持仪器设备选型的技术先进性和价格合理性相统一,满足需要,适当超前,凸显效益;
4.坚持现有条件与项目实施所需环境条件的匹配性,人员、场地、供电、供水、网络等应满足项目实施;
5.坚持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各教学院申报时应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为依据,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及相关技术人员,围绕实验实训项目开出所需条件,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确保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实用性。 严格依据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所规定实验项目制定仪器设备购置方案,既要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又要考虑学校财力、场地等现状,杜绝虚报和重复建设。
2. 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应充分调研现有设备运行状态和当前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邀请相关合作单位参与方案设计。
3. 为兼顾建设项目整体性,便于项目实施,每个建设项目预算金额控制在50万以上。若有急需更新的少量仪器设备,可在每年零散购置申请中解决,不列入实验室建设项目中。
4. 申报项目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年度汇总表》(见附件2)。特备说明:在附件1中需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环境建设可行性审核意见,在附件2中需明确本单位报送项目的先后排序。
5. 凡购置贵重仪器设备按照《乐山师范学院购置大型教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大型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论证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所需附件见附件3)。
6、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建设项目;加强与企业合作,重视校外资源利用。
7、对于教学院领导不重视、建设思路不明确、论证不充分、管理措施不落实、条件不成熟的项目暂不予以预立项。
四、材料报送
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年度汇总表及相关论证报告、教学院相关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复印件。各建设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前报送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申报材料电子稿通过学校OA系统同步协同(协同流程:经办人—教学院分管院长---教学院行政负责人—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五、评审流程
1、材料审查: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完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是否规范等,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不得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2、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路演方式,即由项目申报单位选派专人对“实验室现状与人才培养需要的差距、建设项目目标与方案(包括拟开设实验实训项目、仪器设备购置方案、实验教学组织、经费预算合理性、执行进度等)、建设条件保障(建设用房落实、配套经费、项目组成员分工情况等)、建设成效(建设成果、覆盖课程及学生受益面等预期效益)”等作现场陈述,并接受评委专家组询问,专家组根据现场陈述、答辩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最后确定预立项建设项目并排序。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英 办公电话: 2276386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年度汇总表
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大型教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4: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计分标准及记分表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3月14日